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根据《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出国(境)人员管理暂行办法》及国家相关文件规定,做好公派留学人员派出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一、个人材料申报(申请人筹备)
(一) 个人申报: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指南,提前准备邀请函和语言能力证明,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系统开放后第一时间填报,下载申请表本人签字;
(二) 申请人需获得本单位(院系部)同意,填写《单位推荐意见》并请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(见附件一);
(三) 填写《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因公(私)出国(境)审批表》(见附件二)并审批;
(四) 国(境)外邀请函(非汉语信函需另附中文翻译材料)。
二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
(一) 以上相关材料汇总齐全后,在申报工作期限内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,方可受理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 普通教职工手续一般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三、联系信息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地址:主校区老办公楼323
电话:8076537 齐老师